更新时间:2023.05.14
1.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罚金是我国三种附加刑之一,该处罚主要针对经济类犯罪,比如贪污受贿、双罚情形下的单位犯罪,(所谓双罚即指既罚单位又罚单位直接责任人或主管人员)、以及轻微刑事犯罪等。 2.罚金是法院判处违法犯罪人员向国家缴纳一定
我国刑法上关于罚金的数额规定主要是第52条,规定了罚金的数额要根据犯罪的情节确定,且需要按照判决的要求如期缴纳,否则会有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但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则可由法院依法裁定延期缴纳、减少甚至免除。罚金是法定的一种附
刑法规定罚金数额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来认定。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罚金数额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刑事罚金: 一、自动缴纳; 二、强制缴纳; 三、随时缴纳; 四、减免缴纳。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数罪并罚的明文规定如下: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法分则对罚金刑数额的规定,首先如果是无限额罚金制,则就是没有规定罚金数额。它完全是法官根据犯罪的情节进行判处。其次如果是限额罚金制,也可以称为普通罚金制。法官只能在数额幅度内,根据犯罪的情节来判处数额。此外如果是倍比罚金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刑法规定罚金数额确定的办法具体如下: 1、比例制。不规定具体的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数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罚金的数额。如1997年《刑法》第159条规定:“犯虚假出资罪或抽逃出资罪的,并处或单处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 2、倍数制。不规
刑法规定罚金数额确定的办法具体如下: 1、比例制。不规定具体的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数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罚金的数额。如1997年《刑法》第159条规定:“犯虚假出资罪或抽逃出资罪的,并处或单处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 2、倍数制。不规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规定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诈骗五十万元以上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