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确认婚姻无效是诉讼案件,向法院起诉时会依照诉讼案件的类型进行处理,无效婚姻是指在法律上不认同的婚姻关系,其中包括双方年龄未到,重婚的,有近亲关系的。
对于婚姻无效的诉讼,应当由无效婚姻登记机关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可以申请确认无效婚姻的人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认无效婚姻的人的。并且前述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包括:婚姻当事人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没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实施以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将不再是婚姻无效的条件。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
《民法典》规定宣告婚姻无效的组织只有法院,民政部门不能够宣告婚姻无效,宣告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不能办理离婚证。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且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