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一定条件下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可以解除赠与合同的主要条件: 1、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就不能撤销的。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
房产赠与后的收回,也是法律上所说的撤销赠与,这里需要区分不同情形来看。第一种情形是法律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的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形是如果赠与房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赠与他人。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个人对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无法办理赠与登记。
1、除特殊情况外,赠与人可以无条件取消赠与合同。 2、如果赠与人仍然要履行合同,则可以转移至继承人或指定的人,当然得需要其接受并配合进行转移登记的或交付。
房屋赠与后悔了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要回来,首先赠与的房屋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然后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最后,房产受赠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赠与人权利的。
房产赠与之后后悔了,在赠与房屋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赠与人不能再撤销赠与。 对于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房产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人不交
对于不动产来说,一般都是以登记在谁名下来看房屋的权属的,如果只是口头约定将房产赠与对方或者以书面的形式写出来,但是未实际做房产登记变更的,这个赠与是没有完成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签了合同可以反悔,但需要主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没有反悔期,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的当事人需要依照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合同上的内容,不能轻易不履行或是违约。
一般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两种情况的,则赠与人需要对赠与物的瑕疵承担责任: 一、赠与人故意不告知受赠人赠与财产存在瑕疵导致受赠人受到损失的,或者赠与人对于赠与财产作出保证,保证其没有瑕疵导致受赠人受到损失的。
可以,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即行使赠与人撤销权。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等。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