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针对无责情况下: 1.如医疗费及财产损失,如已经得到赔偿就不能赔了。 2.另死亡伤残是可以累加赔偿的,因为人是无法定价。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
没交强险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的部分,再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没有交强险的,交强险不予赔付,而商业险的保险人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如果在商业险中没有约定,商业险是不予赔付该部分的。
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有商业险的话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仍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
未投交强险与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联系,还是根普通的处理方式一样,进行责任划分,然后赔偿,只是没有投交强险的,那么如果这一方面需要赔偿的,那么由自己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不会赔。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交强险,赔偿金额就由车主承担,因为不交强制险原本就已经是违法行为,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里进行全额赔偿,如果有超出部分,则按照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大小进行比例分配。
这种情况下即使不是你的责任也是需要赔偿的,也就是说未购买交强险而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按照交强险条例的赔付规定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而不问其是否具有事故责任。不管你有理没理,你不买强制险就是你没理。这个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最高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没有交强险上路出现交通事故的,处理如下: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
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过错方全部承担,而且因为没有交强险,车辆会被扣留机动车,还会对保额的2倍进行罚款。
出了交通事故,没交强险,当事人可以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