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没有结婚证,因为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法院不能判决男女双方离婚,只能让双方当事人解决同居关系。如果当事人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予以受理。
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构成事实婚姻的,即使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没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构成事实婚姻,也没有办理结婚手续,那就不需要协议离婚,因为双方根本就没有婚姻关系。
无结婚证怎么离婚视情况而定,与子女没有关系: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
没领结婚证的人怎么离婚视情况而定: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
一方没有结婚证可以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不想补办的也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没结婚证不需要办离婚,没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是非法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就可以了,但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因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虽然二人没领结婚证,但是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诉讼离婚,只要夫妻确认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就可离婚。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双方
没有结婚证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针对事实婚姻)也可以通过补办结婚登记之后再离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
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如果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通过起诉办理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协商解除。
没有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到民政局或者法院要求离婚,那么一般会告知其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后再申请离婚或者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别急,没有结婚证也可以离婚。首先结婚证丢了,可以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或者复印结婚档案材料,也可以当结婚证使用。另外,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故意把结婚证藏起来的,你也可以凭结婚档案材料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是不需要对方同意和签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