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患者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挂号证、收据、记载了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肋检查结果和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受到医疗伤害后的病例、鉴定结论等证据。
医疗事故证据收集方式:1、保存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2、要求医院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3、进行鉴定。
一,书证的收集。书证主要包括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处方、收入证明等。这些证据有些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陆续形成的,比如医疗费票据,而有些则是需要受害人专门到有关机关去开具的,比如完税证明等。不管是怎么收集到的证据,我们都要妥善保管书证的原件。
交通事故中的证据分为以下七种: 1、物证。物证是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它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形式、特性以及外部特征来起证明作用的。如交通事故中的当事车辆,在车辆上的撞击痕迹,道路上的制动拖印以及划痕等,都是物证。 2、书证
医疗事故中患方要注意收集的证据材料如下: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认定医疗事故需要的证据包括: 1、病人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记录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体检、诊断和治疗意见和处方;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等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需要以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
处理医疗事故需要的证据有: 1、患者及其近亲属、医务人员的陈述; 2、住院单、药物清单等病例资料; 3、证人证言; 4、通过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争议处理,而得出的医学会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 5、其他证据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证据: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医疗事故中的证据包括患者的身份证明、患者及亲属的关系证明、病历资料复印件、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还有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明。
医疗事故起诉需要准备1.患者到医院治疗的门诊和住院的病历资料。2.准备患者在医院检查的各种化验单和各种检查的结果。3.是医生、护士给患者开的处方单据,分发的药物、包装袋等。4.是患者输液、输血产生不良反应的剩余液包装。5.医疗事故如果导致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