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追加被执行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
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可追加变更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被执行人; 2、被执行人合并、分立的,可追加变更合并、分立后的主体为被执行人; 3、被执行人为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可追加变更其出资人为被执行人;
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 1、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追加当事人; 2、被执行人合并、分立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合并、分立后的主体为被执行人; 3、被执行人为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其出资人为被执行人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规定为变更追加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变更或者追加第三人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一项制度,重点为明确变更追加法定原则、明确申请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情形、增设被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情形、及增加保全和诉讼救济。 一、债务人变更或者追加的范
执行主体包括执行机关、执行当事人、执行参与人。 执行机关、执行参与人一般由法律规定,很少存在变更追加的问题。 对于执行当事人,执行承担存在两种情形: 1.当事人死亡: (1)债权人死亡,等待继承人,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2)债务人死亡,
执行裁定书是在执行程序中所作出的裁定,目的是为了保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它法律文书。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裁定书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执行裁定书是为了更好的推荐诉讼程序的进行。判决书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文书,司法实践中,执行裁定适用于执行全过程。
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
不追究民事责任承诺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承诺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者区别如下: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 2.制定机关不同。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是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一定裁判制作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