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次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另一半。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本人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携带以上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军人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材料: 一、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军人方还需准备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等。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准备出租人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他有效证件,该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并保留其复印件。如若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申请可由代管人,但代管人除了要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供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书证明。若是共有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 (1)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是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如下: 1、申请离婚需要带上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同底2寸近期免冠半身单人照片男女各2张,到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需要夫妻本人都到场,结婚证遗失的,需要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具的查档证明; 2、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
1、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2、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报销住院费用时提供出院记录。报销门诊费用时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原章); 3、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是深圳市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不需要额外提交); 4、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
失业登记需要到本人持相关材料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办理。需要的相关材料有: 1、到社保局领取失业证申请表,并进行填写;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把这些证件办齐后,就可以将档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