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该合同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该合同显失公平,该合同是以欺诈手段订立或者受第三人欺诈而订立。利益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下列情形属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一、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 二、合同是在一方或者第三方使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的情况下签订的。 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显失公平的。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的情形有: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也可以撤销赠与。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情形如下: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局进行撤案的流
(1)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对于符合上述无效婚姻情形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有以下情形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此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合同有: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的婚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撤销。 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2、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
撤销婚姻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结婚的一方被对方或者第三人胁迫违背自身意愿缔结婚姻的。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但是在结婚登记前隐瞒了对方,结婚后对方发现这一事实要求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