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责任主体就是承担事故责任的人以及保险公司。一般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后是商业保险,不够的由侵权人承担。
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责任主体的方法具体如下: 1、车辆所有人自驾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该种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又是车辆运行利益的归属者,由其作为赔偿义务人是理所当然的。 2、擅自驾驶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擅自驾驶有两种情形,即受
交通事故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1、受害人因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已无法修复的
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等。
交通肇事赔偿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赔偿方式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交
第一、一般性项目。也即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等,此类费用以相应的单据、票据为据,简单相加即可得到赔偿的总数额。 第二、与伤残相关项目。 (1)残疾赔偿金。伤残案件主要项目之一,按照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主要是事故责任方、事故责任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有国家机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交通肇事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