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仅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其他。
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 (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三)管辖法院不同; (四)法定理由不同; (五)法律程序不同。
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出申请的主体必须是当事人; 2、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必须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律规定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1、二者均为对错误仲裁裁决的补救制度,均通过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来保证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二者均依当事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 3、二者的条件多有相同之处; 4、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的申请和具体原因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法院撤销仲裁后,当事人再次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也可以起诉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
撤销仲裁裁决之后,当事人无法依据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原仲裁协议效力无效。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当事人之间的未决争议,或者通过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1)无仲裁协议的;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
可以在收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以下仲裁裁决可撤销: 1、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3、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
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必须组成合议庭对当事人的申请及仲裁裁决进行审查。经审查,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当事人应当向作出该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组成合议庭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重新仲裁之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