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法律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有: 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2、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3、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可以依照驰名商标予以保护。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 2.禁止不当使用。 3.
驰名商标保护措施: 1、禁止不当注册。商标局可以驳回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并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 2、禁止使用不当;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 就
驰名商标跨类禁用权,源自驰名商标保护范围,一般来说,可涵盖以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
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以下的法律规定: 1、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因素; 2、对其他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行为,且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限制规定:首先是商标限制,经认定或认可的驰名商标的内容是确定的,既不得扩大也不得改变次是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限制,驰名商标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关系是恒定的,不得随意扩大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次是时间的限制,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的明确规定: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墓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墓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
驰名商标的保护: 1、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保护,而驰名商标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2、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3、驰名商标的司法保
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包括: (1)对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对于已注册的驰名
保护驰名商标的方式有: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
法律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一)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
可以按照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申请注册不同或者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复制、复制、翻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