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转让驰名商标,需遵循以下流程: 1、当事人订立转让协议; 2、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3、商标局依法受理; 4、商标局经核准后,对符合要求的,准予转让,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目前有3条途径可走: 1、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2、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3、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
申请驰名商标的条件如下: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
使用驰名商标的限制有以下方面: 一、一般限制:首先是商标限制,经认定或认可的驰名商标的内容是确定的,既不得扩大也不得改变;其次是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限制,驰名商标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关系是恒定的,不得随意扩大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再次是时间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具体情形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商标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法律上商标抢注的处理是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驰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而享有信誉。 2、需要是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某一商标要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用于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包括服务)上而容易导致混淆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用于与该驰名商标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包括服务)上,有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