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予以撤销、变更或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行政诉讼一审的年限首先如果是简易程序的话,一般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的话,一般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才能延期申请,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属于第一审案件的,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属于第二审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
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符合撤销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终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对于判决决定不服,认为其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就错误的事实和理由向该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审查确有错误的,可以发还再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诉讼上诉后二审应该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的终审判决后,当事人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该申诉期限从终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开始计算。
1、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再审,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