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程序和方式如下: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 4、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的资格,申请合伙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等。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方式是,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到期债务,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能完全予以清偿的情形。
投资人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的标的物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合伙人,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
投资人与合伙人的区别具体如下: 1、出资对象不同,投资人可以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而合伙人是向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2、责任不同,投资人作为股东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合伙人中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一、企
首先,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其次,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 1、除另有约定外,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3、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 只要各方当事人予以认可即可,如果是非货币出资,需要将实物的所有权进行转移,未转移的不算有效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如下: 一、货币出资。 二、实物出资。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三、知识产权出资。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