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与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工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特殊岗位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医学观察期;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其他。
员工可以申请补偿的情况: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外,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程序合法,解除行为
1、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履行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最后两款规定情形的,劳动者无需书面通知即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是合同法第52条到第59条。其中,合同法第52条以及第53条主要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了以下情形:1、一方实施欺诈、胁迫的行为,从而订立合同,同时损害了国家利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为: 1、女职工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上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