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可在原址分户,或户口迁移空挂在亲属家,或迁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对离婚当事人,无固定住所,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原户主同意,可在原址分户,或户口迁移空挂在亲属家,或迁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但又不想回到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向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
离婚后女方不迁出户口的处理办法如下: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
离婚后,女方不把户口迁走的,应当与对方协商处理。目前我国未明确规定离婚后是否将户口迁出,那么离婚后,女方不把户口迁走的,男方无法寻找相关法律的帮助,只能找对方进行协商,商量之后,女方同意迁走的,当事人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女方知道
离婚后女方户口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独立的。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户口是否迁出,迁到哪里。要迁移户口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离婚以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男方可以找女方协商。离婚以后,户口是否要迁走,应当由当事人作出决定,我国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后要将户口迁出,男方让女方将户口迁走,女方不愿意的,男方可以找女方进行协商,询问女方如何才愿意将户口迁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的解决办法有: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本人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管理机关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男方可以凭借离婚证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男方可以凭借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向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情形,其户口的迁出是依照其当事人的意愿自由决定的,是可以不迁走,但是想要迁走的,是必须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