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处理方式如下: 1、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一、户口迁移需要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到迁入
离婚后户口女方不迁出户口的,可以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离婚后,女方不从男方户口簿上迁出,男方可以在户口登记机关凭借离婚证明强行将女方户口从男方户口簿上迁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强制执行迁出女方户口。
没有强制离婚后的户口一定要从原户口迁出。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探视,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其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据其个人意愿,女方不迁走也是可以的,可以在原户口进行分户,但是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时,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