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1994年2月1日之后,只是办理了婚礼,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不算法律上的夫妻,只能属于同居关系,感情不和自行分手即可。 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
办了结婚仪式没领结婚证,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未领结婚证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不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需要补办结婚证,然后再进行离婚。
办了结婚仪式没领结婚证一般不能离婚。只能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但若当事人的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后,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当事人可比照普通的婚姻关系,补办结婚证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没领结婚证不用办离婚手续流程。双方没有领取过结婚证,此时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双方要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对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离婚后结婚领证流程具体为: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
1、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 2、双方本人到相关单位提出诉求,并按要求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签名或按指印。 4、相关单位会对双方缴纳的证件进行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
结婚证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取得,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提交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没有领结婚证,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能离婚。法院也不会受理同居关系的离婚诉讼。 如果是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没结婚证的办理离婚手续流程如下: 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
领取结婚证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证明本人无配偶等相关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根据2021年实行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