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抵押和查封谁在先设立,谁优先。如果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并且第三人未经法院准许占有查封财产的,法院可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
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国有土地使用权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原因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保留
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优先于破产费用,在破产清算中设立了抵押权的债权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破产费用只能和共益债务一起由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之后破产财产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权。
抵押权和质权,应当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优先,其次是质权,然后是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如果当事人以自己的财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或者质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该财产并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3、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 4、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 所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
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加工承揽合同优先受偿权可以享有吗 加工承揽合同优先受偿权根
预告抵押登记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因为如果当事人只是申请预抵押登记而没有正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就没有成立,所以没有优先受偿权。办理预抵押登记一般是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排斥第三人对房产行使权利。
抵押权是优先受偿的。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属于物权,而物权优先于债权,因此抵押权是优于债权的,
抵押登记到期是否丧失优先权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案件经法院判决确认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且法律文书生效后银行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了强制执行,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受法律保护,否则就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