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一般对于开庭多长时间可以结束是没有任何的规定;对于案件不复杂的就可以两个小时处理完,而对于人数比较多的,就会要半天的时间;甚至更长者会有一天或者是几天的时间,这就要看案件的类型。
行政诉讼一审审理完一般在六个月内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开庭宣判结果的时间为: 1、刑事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3、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期限,但对整个审判过程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
开庭后一般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1.看什么案子,简单的2-4周就有结果,2.依法规定是立案后三个月,但是,复杂的或遇上中止审理的,半年甚至更久也属正常。
批捕后多久判刑没有明确的期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
认罪后法院通常会在二个月内进行宣判。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
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劳动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结束,当事人上诉的,一般三个月以内会开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