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有以下范围:科学发现;是智力活动的规律和方法;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是动植物品种;是核转化得到的物质;是图案、色彩或两者的结合,主要起到识别的作用;动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授予专利权。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
不授予专利的范围包括: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
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这指的是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权之前,在国内外的出版物商没有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同样的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创造,并且其没有出现由他人没有向国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出具专利申请文件的情况。
专利权授予条件是指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取得专利权的必要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在中国尚未公开使用。创造性是指本发明与申请日前已经存在的技术相比
授予专利权所需符合的条件:申请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要具有新颖性、不属于现有设计;并且都不能与他人在先的专利权相冲突。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能授予专利的领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项目: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4、动植物品种; 5、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 6、平面印刷品的图案、颜色或组合的设计,主要起标识作用。 上述第4项所列产品的
司法实践中对防卫限度的确认应注意: 1、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能力和防卫人的防卫能力的对比。 2、防卫环境。 3、不法侵害的突发性。 4、双方力量对比悬殊。
专属管辖的范围包括: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