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2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量刑: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
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 1、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
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事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构成商检失职罪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商检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团伙职务侵占罪仍然属于职务侵占罪的范畴,团伙犯职务侵占罪根据主从犯的情节轻重定罪处罚,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认定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受贿罪、贪
犯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商检失职罪量刑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是指大批出口商品被退回,或者给予外商巨额经济赔偿,大批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进口不合格商品不能使用、销售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是不能够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与滥用职权的区别是: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