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关于事故责任人死亡的赔偿责任主体问题,目前审判实务中存在两种观点: (一)家属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持此观点的人认为,认为司机开车时为了其家庭生活,其收益是供其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的,所以,在其为家庭成员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其家庭成员承
责任人造成的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其作出的赔偿数额应当为受害人生前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总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还应当赔偿其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在云南省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抢救费; 2、家属误工费; 3、家属住宿费; 4、家属交通费; 5、丧葬费;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
撤销缓刑刑期的计算: 1、因在缓刑考验期犯新罪或发现漏罪而被撤销缓刑的,所以说,其刑期为前罪和后罪数罪并罚后最后判决的刑期; 2、因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且情节达到严重标准而撤销缓刑的,所以说,其刑期为原判刑罚的刑期。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是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但对参加处理丧葬事宜的受害人亲属人数未作限制。
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赔偿的内容有: 1、被害人生前因抢救支出的相应医疗支出费用应当照实进行赔偿; 2、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项目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道路死亡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以下的这些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赔偿问题可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交警进行调解,赔偿的项目如下: 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
对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项目包括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的,受害人应先找保险公司索赔,即由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按照责任比例予以赔偿;如果保险公司赔偿后,还无法赔偿完毕的,受害人可以找继承了责任人财产的继承人索要赔偿,让其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自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