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1、购买、翻建、建造、自有住房的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2、退休、离休;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预备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预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退休的,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房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程序如下: 1、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首先向单位申请; 2、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录入业务后,到开户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 3、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凭本人的退休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等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输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与密码后即可进入主页,再点击个人提取,选择退休用户提取,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就可以了。
可以提前。具体办理流程:需要去房改办索取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交由本单位房改管理部门同意盖章;带上装修合同、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提取申请时间是自审批文件批准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提取金
唐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无房职工租赁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支付房租的。 3、离、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不需要手续费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
没有时间限制,但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一般一个月内到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