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提出复议后,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则适用的解决办法为:由被处罚人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在六十日内直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不是的,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
(一)决定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了决定程序的共同原则。这些原则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中都必须遵循,具体包括: 1.只有查明事实后,才能给予处罚。 2
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不接受复议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属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1992年1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国家环保局请示的答复中都明确指出,因环境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排放有害物质,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的,就构成了污染环境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污染环境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首先,如果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放射性废物、含传
对妨碍行政诉讼的拘留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妨碍行政诉讼的拘留属于司法拘留的范畴。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当事人对司法拘留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