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三张二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手房转让登记要的材料有: 1.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网签协议、完税证明等; 2.卖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3.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必须提供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土地使用权证; 3、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4、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股权质押登记的材料有,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股票的复印件等材料。质权是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的。
股权登记是指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其所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注册登记。 股权登记程序: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债权申报登记材料: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权属证书; 4、转移登记的证明材料,如房屋买卖合同等;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规定的其它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注意的是: 1.只有与房屋物权变动有关联的当事人才有资格提出申请; 2.在登记行为完成之前,申请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撤回登记申请; 3.申请房屋登记材料应尽量提供原件; 4.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手续: 1、到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登记,申请办理; 2、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没有血缘关系等;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4、询问双方当事人相关情况; 5、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办理动产抵押需要准备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不动产抵押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抵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