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费用承担责任、返还股款责任、损害赔偿责任。费用承担责任是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返还股款责任是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付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是发起人对因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付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
股东的出资形式有: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未依法评估的,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做股东的出资规定有,可以以货币、实物或者是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所有的发起人应当对于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其他规定。
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法》第三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股份制企业股东的责任有: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的方式包括:股东主动转让股权;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权;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对股权的继承。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包括: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要求如下: 1、义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认购应当认购的股份,这是指整个发起人。至于每个发起人需要认购多少股份,发起人应当相互约定。但无论哪个发起人必须认购股份,不认购股份的都不具备发起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如下: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赔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