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0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 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 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
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可以通过完善资本充实责任制度以及完善公司资本信息的披露制度等方式,公司债权人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转让债权债务的方式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债权转让的则需要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则该债务转让也无效。
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企业倒闭后,员工对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且依据法律规定,企业倒闭要给予员工一定经济补偿。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也叫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时效也是三年。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以下这些: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存在可以行使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的行为无法实现。
债权人放弃债权在法律上可以这样处理: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
质押到期实现债权有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出质债权先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后到期,出质债权到期后,出质人不得请求第三债务履行或接受第三债务人的履行,否则会导致债权质押的消灭,第三债务人向质权人或者出质人清偿时,须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同意,质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