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0
质权包含以下这些: (一)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
《民法典》中股权是可以出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出质,这样质权人才能行使质权。质权登记才能设立。汇票、本票、支票也可以设立质权。
质权人不可以擅自处置。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
转让债权是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转让债权的通知发出后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同意,且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依法讨债的方式分别有:首先进行催告;催告后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
多个债权人应该按以下顺序清偿: 1、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优先普通债权; 2、多个担保物权中,按照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先后受偿; 3、没有设定担保物权的普通债权,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人不能以物抵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民法典》中对债权债务的新规定有: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第二种情况: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
可以,但有限制。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