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确定工伤待遇,具体如下: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
工伤待遇的规定:1、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员工应到签订工伤救治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3、符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工伤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工伤保险解释工伤待遇的规定内容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
工伤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认定为工伤,有以下待遇: 1、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 3、住院期间按月发放原工资福利; 4、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5、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6、其他。
有如下规定: 1、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但工伤治疗须在定点医院,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伤保险治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收费标准。 2、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以国内市场普及型产品为限。 3、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因
工伤待遇的法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生活自理障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工亡职工近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他。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主体的规定: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
工伤待遇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有如下规定: 1、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但工伤治疗须在定点医院,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伤保险治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收费标准。 2、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以国内市场普及型产品为限。 3、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