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一)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贴。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 (四)康复费用。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贴。 (九)残疾津贴。 (十)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 1、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近亲属、工会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用人单位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当地工伤保险办理中心申领。
工伤待遇的法律规定是:工伤待遇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工伤期间有工资,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
认定为工伤,具体有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请示工伤保险待遇规定是《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请示工伤保险待遇规定是: 1、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注意事项有: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规定如下: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职工已评定残疾等级,经劳动能
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