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非法拘禁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诉,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构成犯罪。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非法拘禁的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应该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的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
公安局非法拘禁被害人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级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非法拘禁的行为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一般会以非法拘禁立案,其立案标准为: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
以下几种情况成立非法拘禁罪: 1、本罪是继续犯,非法拘禁是一种持续行为,要求持续一定时间。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时间是24小时以上; 2、严格区分本罪与合法拘捕而发生错误的界限。司法机关依法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行为,阻却违
非法拘禁罪从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首、立功的表现等,可以免于或者从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 (1)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该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一)关于“拘禁”。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是指如房屋般被区划、包围了的处所。 (二)关于“其他方法”。“其他方法
非法拘禁24小时就算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