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二婚婚前财产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一方在立遗嘱时只能处分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财产。
财产遗嘱订立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没有写遗嘱财产一般要平均分配,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婚前财产立遗嘱有效。婚前财产当事人拥有完整的支配权,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置其个人财产。并不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只要立遗嘱一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以及遗嘱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就属于有效的遗嘱。在继
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是: 1、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2、口头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 3、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规定订立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的,继承人们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对财产进行分配,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无遗嘱财产的继承顺序是继承开始后,如果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的,按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无遗嘱遗产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分配比例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再婚财产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有以下情形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4、遗
父母房产的遗嘱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立遗嘱者必须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者立的遗嘱必须表达其真实的意思;立遗嘱者必须对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有处分权;遗嘱中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遗嘱中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遗嘱没有固定的格式,但须注明房产的基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