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关于故意伤害的辩护词的具体内容有辩护人的合法地位,辩护人在事前对故意伤害案件所作的一些基本的准备工作;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观点,辩护理由需要结合故意伤害案件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辩护。
关于故意伤害的辩护词的内容有: 1、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以及对故意伤害案件所作的一些基本的准备工作; 2、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观点,阐述自己的辩护理由; 3、结尾部分是辩护人的签名及时间。
关于故意伤害的辩护词的具体内容应有:确定辩护人的合法地位,辩护人在事前对故意伤害案件所作的一些基本的准备工作;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观点,辩护理由需要结合故意伤害案件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辩护。
刑事辩护的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申述、辩解和反驳,提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死刑犯拒绝辩护为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在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法院不予准许。
死刑犯拒绝辩护为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在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法院不予准许。
死刑,又称生命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罚体系中最古老、最严厉的刑种之一。随着近代人文主义的兴起和人权运动的发展,生命权越来越受到尊重,使得死刑的存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死刑存废的争议也愈益激烈。
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如下: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2、指控被告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有关; 3、各种法律程序和诉讼文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是否合法、齐全; 4、技术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备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和理由是
为被判死刑的被告人辩护,阅卷的流程为:如果身份是律师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前往法院对案卷材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等。如果身份是其他辩护人的,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一、死刑案件如何进行辩护。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
指定辩护律师不需要给律师费。指定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而在实践中,指定辩护律师通常都是不收费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无需向其缴
刑事辩护人有以下辩护: 1、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 2、案件事实辩护: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