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可以。不服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到法院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是向当地的基层法院而不是中级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对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在两个月内完成仲裁,出具裁决书。如
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条件: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仍不能挽回夫妻关系,应当予以判离;或者是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离的,感情确实破裂的,可以判离婚;夫妻一方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的,调解无效的,法院也可以判离婚。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为: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报酬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加班加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包括应给予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无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或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的违法行为等。
在我国离婚的案件中,有以下情形判决不准予离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没有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主张经济补偿金仲裁庭不支持的情形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等。如果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等等。
中院撤销仲裁裁决之后,当事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继续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劳动争议终局裁决的,用人单位对裁决不服必须先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之后,公司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不需要劳动者答辩。在撤销劳动仲裁的诉讼中,是没有权利提出反诉的。只能说,劳动仲裁裁决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正确,应当维持。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法院主要是法律和程序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