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贪污罪的构成要素: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
贪污犯罪辩护的要点有: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上看,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 2、侵犯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的财产; 3、主观方面有犯罪意图;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
贪污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 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3、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
贪污贿赂罪的种类: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二)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三)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罪。
贪污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准国家工作人。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贪污数额较大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认定构成犯罪: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
贪污罪形式: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 2、窃取财物,是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3、骗取财物,是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一般应这样认定贪污罪的证据: 1、在犯罪客体方面,须证明侵犯了公共财物。 2、在犯罪客观方面,须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行为。 3、在犯罪主体方面,须证明犯罪嫌疑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4、在犯罪主观方面,须证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