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构成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具体规定如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贪污罪主要的表现形式如下: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 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3、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
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和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是贪污罪的主体。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不一样。受贿罪的主体仅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因此,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范围比受贿罪更广。
贪污罪的主体规定: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照法律从事公
贪污罪主体的认定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 2、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盗窃、诈骗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
贪污罪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2、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侵吞财物,是指行为
贪污罪主要有下列表现形式: 1、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3、侵吞财物,是指行为
在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贪污罪的主观要件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
贪污罪的主体一般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等。我国《刑法》中对于贪污罪的处罚规定为: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贪污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准国家工作人中。这里又包括三种类型: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贪污罪是身份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构成贪污犯罪。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犯罪的主体是特定的人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及准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另外,对于一些身份特别的人,只有当他们从事公务的时候才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