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1、假如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未到期,保证责任还未发生,则保证人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不能用来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死亡时保证义务随之消灭,若此时保证义务还未转化为保证责任,保证人的继承人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2、假如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已到期,
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为,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借贷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约定由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则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担责;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1、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
债务担保人的具体责任是: 1、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对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2、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对债务承担承担连带责任。
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有下列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
担保人需承担以下责任: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