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配偶不签字担保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具体如下: 1、如果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算一方个人担保,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
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下: 1、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 2、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 3、出质人对于出质的股权享有表决权等权利。
配偶不签字担保有效。如果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算一方个人担保,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二、担保人需要什么
(一)对质权人的效力 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 2、物上代位权。股权因其他原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 3、质权保全权。质物有贬值毁损的可能时,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物。 (二)对出质人之效力 出质人就出质股权
担保配偶不一定需要签字,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对外提供担保的,另一方不需要对担保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担保人和债权人应当书面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和债权人可以分别就单个主合同订立担保合同,也可以在最高债权限额内就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贷款合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
股权代持质押只要经实际出资人同意,或由当事人善意取得的就有法律效应。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质押,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可以依法取得股东资格。股权质押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的,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做担保配偶不一定必须签字,但一般出借方都会想要对方配偶签字,这样如果对方到期不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对方配偶主张债务的权利。担保时,如果配偶不签字,而且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属于一方个人担保,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上原件;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