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原则上只有公安、海关、国安、工商、税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等,但是法律对行政强制法的执行主体有进行扩大,例如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代履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的条件是: 1、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依法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该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如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滥用职权;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该行政许可。
我国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包括: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后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种类有: 国家赔偿、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个人和组织发现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一、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二、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方式一般包括:通过行政许可申请以及驳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对于该申请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就此事由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等其他法定情形。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况如下: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
1、知情权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因此,被处罚人在接到《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应当仔细分析研究,重点审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后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种类有行政责任、国家赔偿、刑事责任。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