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规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为特殊主体,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
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有: 1.拘传,是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3.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责令未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和拘留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诉法强制措施有: 1、拘传; 2、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
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的,撤销后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重大误解须是本质性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
行政诉讼的执行措施有以下这些: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四要件是,主体是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行政诉讼执行措施有以下这些: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包括: 1、犯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