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评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公租房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公房提供单位为承租人另外安排房屋由承租人继续承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对公房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货币补偿,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1、人均耕地在1亩及1亩以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低于征用耕地前三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的10倍;人均耕地每减少0.1亩其两项补偿费倍数相应增加3倍,但两项补偿费倍数之和不超过30倍。 2、征用耕地前三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以统计部门
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次300元,选择统建的按2次支付;非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货币补偿支付1次。
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以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为合法权属证明,范围包括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房屋占地面积,以及属于建设用地的院坝、牲畜圈舍、林盘等附属设施用地。有关重庆宅基地复垦政策,以宅基地加附属设施用地面积计算。但院坝用地(含林
农村房子拆迁标准如下: 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农村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农村房屋拆迁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承租人作为被征收的对象,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拆迁补助标准:拆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
拆迁农村房屋赔偿的形式采取: 1、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2、提供安置房; 3、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补偿。 另外还有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的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