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如下: 1、客观性; 2、关联性; 3、合法性。 (一)公权性 民事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司法审判权,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使得民事诉讼与具有民间性质的调解和仲裁有所不同。 (二)强制性 民事
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如下: 1、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2、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3、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 4、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
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1、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 2、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活动。 3、诉讼参加人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的特点有: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 2、没有原告和被告; 3、实行一审终审; 4、审判组织特别; 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 7、免交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的特点有: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 2、没有原告和被告: 3、实行一审终审; 4、审判组织特别; 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 7、免交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性: 1、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 2、公权性。 3、程序性。 4、特定性。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它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5、自由性。 6、规范性与正当性。
执行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1、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无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何种机构作出的,凡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加以实现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 2、执行程序的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 3、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