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经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在本集体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赠与宅基地上房屋,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可以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的,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区
转让宅基地后使用权年限是从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到期后自动续期,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国家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转让给同村的人的,宅基地的所有人实际上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没有权利对宅基地进行处分。《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使用农村宅地基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宅基地办理土地使用证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递交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
农村宅基地可以永久使用。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以及范围严格限制性。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买卖处分。
使用农村宅地基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权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权属
宅基地使用权能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人与受让人应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应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应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继承后可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使用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