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区别如下: 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
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有:自愿仲裁原则、或裁或审原则、公平仲裁原则、合理仲裁原则、合法仲裁原则、仲裁独立原则等。并且如果人事争议仲裁涉及国家秘密的,还应当遵循仲裁不公开的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的区别如下: 1、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而调解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的; 2、程序不一样:仲裁庭不可以主动要求当事人和解,但可在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仲裁注意事项如下: 1、仲裁委员会的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中注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只有仲裁地点,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 2、当事人同意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的,仲裁协议无效; 3、约定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和术语需要规范; 4、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
民事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实行一审终局制。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一方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即受理,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
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程序有: 1、申请仲裁人填写《仲裁申诉表》; 2、组织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情况; 3、研究是否符合仲裁范围(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4、符合仲裁条件的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答复予以仲裁; 5、书面通知仲裁双方及仲裁庭人员开庭时
什么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争议处理中涉及证据形式、证据提交、证据交换、证据质证、证据认定等事项,本规则未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虚假仲裁能构成虚假诉讼罪。用虚假、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扰乱了私法秩序的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虚假诉讼罪的,则由直接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处罚。 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客体是第三者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只要有一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