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反担保的方式如果是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权利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担保和连带保证区别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除此之外,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履行。连带保证具有赔偿性,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不得拒绝。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连带担保责任是保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一般担保中,担保人与债权人对担保期未达成约定的,担保期为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如下: (1)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 (2)两者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 (3)两者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不同。 (4)两者的抗辩权不同。 (5)两者在保证合同中标示不同。
抵押担保是连带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替别人担保时,区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办法: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必须先请求债务人担责,之后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就是连带保证责任
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当事人
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 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
一、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 二、保证力度不同。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而
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主要为: 1、被担保的债权不同。担保所担保的是主债权;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即附延缓条件的未来债权。 2、当事人不同。在担保中,当事人双方为主债权的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权人为主债权人;而反担保中的担保权
担保和反担保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担保的债权不一样,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而反担保担保的是担保人对于债务人的担保,即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反担保是对担保关系的另外一种担保,也即是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