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法律对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
公司股东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 2、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内容包括: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信息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实际投资人。 隐名股东身份确认的实质性要件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委托投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投资关系,由隐
不论是挂名股东后面的实际出资人或者是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 在有未实际缴足出资额时,公司设立时的所有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此时应对任一股东未缴足出资额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即使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签有协议,约定如有债权纠纷由实际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
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是指原股东名册的的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实质股东不能投资公司,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公司也
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协议的,内部股东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的,应当作为股东行使权力,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并对内部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2、隐名股东作为
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如下: 1、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之间协议约定事项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2、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 3、涉及第三人交易的法律风险。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信息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实际投资人。 隐名股东身份确认的实质性要件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委托投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投资关系,由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