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
有以下情形的民政局对离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离婚事项不是自愿的; 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离婚事项不是自愿的; 2、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 3、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 1、一方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偿还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者一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根据《中华
一、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到驻在国的中华人民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未到法定婚龄的;不是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属于法律禁止的结婚情形;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
在我国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包括: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
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上诉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1、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原告因新原因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 2、原告撤诉或者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六个月内再次起诉;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一方要求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就离婚意向达成一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2、双方虽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
婚姻登记要准备身份证、户籍登记册、免冠照片、无禁止结婚血亲关系证明等材料,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男小于二十二周岁,女小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女双方非因自愿而申请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