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社保案件一般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具体依据实际纠纷判定。因社保缴费缴纳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但是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单位与劳动者因为补交社保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
补缴社保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有: 1、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2、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4、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存在异议的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如下: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其他。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
不属于。以下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内: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
社保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公法关系的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 社会保险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争议内容看,可分为待遇争议、缴费争议和发放争议。
社会保险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但不属于劳动仲裁,出现社会保险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